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

復興的道路:有血,有火,有煙霧

聖經《約珥書》二章28~32節預言到,“以後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。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;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,少年人要見異象。在那些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。在天上地下,我要顯出奇事,有血,有火,有煙柱。日頭要變為黑暗,月亮要變為血,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。到那時候,凡求告耶和華的就必得救。”

“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”,這是神給我們一個非常偉大的應許。預言,異夢與異象,和天上地下“顯出奇事”,目的就是“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”(注:末世審判)未到以前,用超自然的方式引導世人迴轉歸向神,以致“凡求告耶和華的就必得救”。

這個預言實現了嗎?

使徒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下後(約在主後29~33年之間)宣告說:“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。”(徒二:17-18) 因此,我們確切知道這個預言已經實現了。不僅如此,詳考歷史,我們不難發現聖靈在歷史歷代“澆灌凡有血氣”之眾多見證,說明聖靈澆灌從那時候起持續至今。

聖靈澆灌“凡有血氣”的結果是神引導帶領我們的深度和廣度多加增。深度的加增是不僅僅澆灌,而且聖靈內住並凡事指教我們(約壹2:27),同時有聖靈的恩賜彰顯出來,叫人得益處(林前12:4-7)。廣度的加增則表現在只要你(妳)有血氣,信主不信主聖靈都要澆灌,因為時間已經快到了,耶穌就要再來,神不願世人沉淪, 祂“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”(徒17:30)。但這悔改靠著不是自己悔,而是因著聖靈的澆灌,世人突然察覺自己的過犯而痛悔,願意通過耶穌跟神和好。

我想大部分人都可以同意以上的解釋。不過如何理解“有血,有火,有煙柱”?

血 - 代表耶穌基督的救贖
火 - 代表聖靈如火降下(徒2:3)
煙柱(或為“煙霧”,徒2:19)- 代表神同在的彰顯

這是神救贖和得勝計劃的三步曲,因著耶穌我們得救,因著聖靈我們有能力成聖和服事,還因著神同在的極大彰顯成為多人的祝福。

不僅在個人生命進深如此,從近代神的工作看教會復興也一樣。迄今教會已經歷了救贖真理的恢復(“血”),聖靈認識和恩賜職事的恢復(“火”),還有多次極大的教會復興(“煙霧”)。

因此我們不能停留在2008年的“得恩賜,操練恩賜”的階段,滿足於有預言、異象、異夢,而是要進一步承接神特別的應許 - “在那些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” - 進入神復興計劃的最後階段。

事實上近來神同在的“煙霧”已開始彰顯!感謝主!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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